黑兔  

國中時的國文課本有教過木蘭詩,其中我最喜歡的段落就是最後一段:

「雄兔腳撲朔,雌兔眼迷離,兩兔傍地走,安能辨我是雌雄?」

覺得兔子的形象很生動地在我眼前,而且也呼應了木蘭女扮男裝、代父從軍的主旨。

 

起初,我看某一版的參考書上的解釋說:「抓起兔子的耳朵,雄兔的腳會踢,雌兔的眼睛會瞇起來,但兩隻兔子在地上跑,就不能分辨雌雄」

當時的國文老師也是這樣解釋。

 

但某次有考卷上問「雄兔腳撲朔,雌兔眼迷離」是否為互文?

根據我原先的認識,我就選否。

但正確答案卻是「是」,老師也改口說是 = =

 

為此我曾經又翻了其他的參考書,解釋是「無論雌兔或雄兔,都會腳撲朔、眼迷離,所以是互文」

為了考試求高分,我只好把這答案背下來。

 

不過直到現在我仍然不能認同這是互文,我認為這是教材和考卷的過度解讀,硬要用修辭法去解釋。

 

「雄兔腳撲朔,雌兔眼迷離」這句話是否為互文的關鍵,是後面的「兩兔傍地走」

如果是互文,那下一句又何必說「兩兔傍地走」? (地上跑來跑去)

硬解釋成互文,會導致上下文不通順。

 

用更淺顯一點的例子,

我作了一首詩,叫「男女詩」好了,如下:

男人皮膚黑,女人皮膚白,一旦關上燈,安能辨雌雄?

 

請問:在這首詩中,「男人皮膚黑,女人皮膚白」是互文嗎?

如果解釋成「無論男人或女人,皮膚都有黑也有白,所以是互文」不覺得很牽強嗎?

 

「生物學的現實」和「文學」是兩回事。

 

男女詩的作者,也就是筆者在下不才我,可能對生物很無知,有刻板印象,所以誤以為男人皮膚總是黑,女人皮膚總是白。

就算有專家要糾正我「膚色和性別無關,有女黑人也有男白人」,其他人也不能硬是說我這是「互文」。

 

男女詩作者我在作這首詩時,完全沒有想要運用「互文」的意思。

證據就是後面的「一旦關上燈」,作者我認為關上燈就會讓我看不出性別的特徵,分不清男女。

我想表達的原意是「男女雖有差別(皮膚黑白),但某些特定情境下(關上燈)別人看不出來」。

但用互文解釋就變成「男女無差別」,完全曲解我的原意,如果我想表達「男女無差別」,那我後面幹嘛要「關燈」?

你應該從上下文邏輯來推敲我的原意,這才是文學,而不是拿實際的生物現象來解釋我的詩。

 

回到「兩兔傍地走」,「兩兔傍地走」這個動作代表「隱藏性徵」,讓人看不出雌雄。

所以前面的「雄兔腳撲朔,雌兔眼迷離」指得就是性徵。

這樣的解釋也更能符合木蘭詩的邏輯。

 

木蘭詩中,男女的性徵是外表打扮:

脫我戰時袍,著我舊時裳。當窗理雲鬢,對鏡貼花黃。出門見火伴,火伴皆驚惶。同行十二年,不知木蘭是女郎。雄兔腳撲朔,雌兔眼迷離,兩兔傍地走,安能辨我是雄雌?」

 

木蘭穿著戰袍,軍中伙伴都以為是男的,但穿上少女衣裳,換個髮型,化個妝,十二年伙伴都驚呆了。

也就是「木蘭只要隱藏住性徵,換個衣服髮型又素顏,誰能辨我是雌雄?」

最後才會用「兩兔傍地走」的譬喻法,做全詩總結:

用「平常我們可以從兔子的小動作分辨出雌雄,但兔子在地上跑動時,就分不清了

譬喻「平常我們從衣裝打扮可以分辨男女,但木蘭穿著戰袍、騎馬打仗,連伙伴都不知道她是女郎」

更加強化了「木蘭在家中是個能織布的黃花閨女,但穿戰袍上戰場的英姿卻和男兒無異,木蘭好棒棒」的女性英雄意象。

 

如果把「雄兔雌兔」當作互文來解釋,變成「雄兔雌兔都會腳撲朔、眼迷離,跑起來也一模一樣,令人分不清」

那全詩就變成了「反正男生和女生都會織布和打仗,我們平常就分不清男生女生,就像我們本來就分不清雄兔雌兔,所以木蘭去當兵也毫無難度,伙伴們驚呆大驚小怪

全詩就變得狗屁不通,意境都被破壞了。

 

 

我認為「雄兔腳撲朔,雌兔眼迷離」解釋成「互文」根本是「斷章取義,無視全詩上下文邏輯,牽強附會,過度解釋」

就算後人查證發現「兔子的動作和性別無關」,也不能硬說作者使用互文修辭法,雖是善意幫作者掩蓋不懂兔子,卻破壞整首詩的結構。

 

所幸,我已經脫離考試時代,不用去背誦一些我根本不認同的答案,這就是長大的好處,哇哈哈哈!

 

我在對岸的百度百科上看到有人和我有非常相似的觀點,認為這不是互文,網路時代的好處就是可以查到各方說法,而不是只能看課本和參考書。

雄兔腳撲碩  

【特别注意】关于“雄兔脚扑朔,雌兔眼迷离”的理解存在两种误区。

 

一说这是互文手法,说雄兔和雌兔都是脚扑朔、眼迷离。其实不是,原文意思是:脚扑朔是雄兔的特征,眼迷离是雌兔的特征,当双兔在地上跑时,特征不明显,且人们看不清,所以难以分辨。说明的是跑动时难辨雌雄,若是互文的话,在静止时也是难辨雌雄的了,与本来意思也不同。部分教材存在错误,但大家应该用正确的说法。

 

另一说是兔子被提起双耳悬空时,雄兔前脚不断动弹,雌兔双眼眯着——这种说法实在荒唐——当兔子被提起双耳悬空时,只有雄兔子知道痛,雌兔子就不知道痛?事实上,不论什么兔子(只要不是死兔子和病危的),只要被提起双耳悬空,都会睁大眼睛,拼命挣扎,连“扑朔”也不会了(扑朔是爬搔的意思),更别说眼迷离了。

 

对于该句子,正确的解释应作:脚扑朔是一种动作,表现的是雄兔子好动的一面;眼迷离是一种神态,表现得是雌兔子好静的一面。然而,当雌雄两只兔子同时在地上跑的时候,雌兔子好静的特征就变得不明显了,因而难以分辨雄雌。在《木兰辞》中,有“脱我战时袍,著我旧时裳。当窗理云鬓,对镜帖花黄”等一系列描写,表现木兰作为一个女孩子的特征重新显露出来之后,再出门见伙伴,伙伴才发现木兰是一“女子”。而木兰的战友之所以“同行十二年,不知木兰是女郎”就是因为木兰将自己作为女孩子的特征掩盖,并且和男人一起行军打仗(即双兔傍地走)。

 

我看到一個中國名為「方舟子」的部落格有篇文章也有提到:

《互文的氾濫》 http://xysblogs.org/fangzhouzi/archives/11734

其中有提到:

被“互文党”乱解得最厉害的是《木兰诗》,因为该诗用了大量的对偶,在“互文党”看来就处处都是互文。“东市买骏马,西市买鞍鞯,南市买辔头,北市买长鞭。”为了突出“市鞍马”的麻烦,同一件事略做变换反复吟咏,极尽铺张,这是民歌的特点。“互文党”说这是互文,那么把互文省略部分补足,就成了:“东市买骏马、鞍鞯、辔头、长鞭,西市买骏马、鞍鞯、辔头、长鞭,南市买骏马、鞍鞯、辔头、长鞭,北市买骏马、鞍鞯、辔头、长鞭。”在一个集市已经把鞍马买足了,还跑别的集市不停地再买,究竟要买多少鞍马啊?难道木兰还带了一大批人从军,把当地鞍马都买空了?

 

一想到木蘭要買四套馬,我就噴笑了 XDDDDDD

根據方舟子所言,「雄兔腳撲朔,雌兔眼迷離」是來自余冠英的說法,而方舟子並不認同。

 

其實我在查這個議題時,發現台灣人幾乎一面倒的認為是互文沒錯,反而是簡體字網頁有很多人對「互文說」提出質疑(如「知乎」這個網站,很多人提出疑問)

我覺得台灣人雖有言論自由但都很服從權威,相信考卷答案一定是對的。

反而是沒有言論自由的國度卻很懂得質疑權威。也許是因為他們心裡也知道,絕對不能全盤接受老師講的話吧 XD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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